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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教练岗位(岗位代码3、6-7、10-12、18-19)、医护类岗位(岗位代码4-5、13、21-25):采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
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主要测评应聘者的专业水平及业务能力等,总分100分。
教练岗位(岗位代码3、6-7、10-12、18-19)采取试训和个人技能展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医护类岗位(岗位代码4-5、13、21-25)采取考核岗位相关专业操作项目的方式进行。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的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5的比例(达到开考比例,未达到入围面试比例的,则全部入围)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面试人员的语言表达、仪表气质、综合分析能力等,总分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