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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的公共基础知识、综合知识及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等,总分100分。
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的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5的比例(达到开考比例,未达到入围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比例的,则全部入围)确定入围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人员。
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主要测评应聘者的专业水平及业务能力等,总分100分。教师岗位(岗位代码14-15)采取试教的方式进行;反兴奋剂岗位(岗位27-28)采取考核岗位相关专业操作项目的方式进行。
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含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则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所有岗位均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含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省体育局网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