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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31日至2005年1月31日期间出生),2023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下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31日以后出生);
报考人民警察(含公安人民警察、监狱戒毒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1月31日至2005年1月31日期间出生),其中公安特警职位要求年龄为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97年1月31日至2005年1月31日期间出生);2023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和报考法医、狱医、所医职位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31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8)具备重庆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对象为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相应学位的人员,以及取得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重庆市辖区户籍人员(包括生源地为重庆市的2022年毕业生)。其中,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其他报考者须于2022年2月28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还须在2022年2月28日前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