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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岗位采取考核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他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进行,成绩均采用百分制。
1.笔试
除B3岗位外,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各岗位笔试主要内容详见附件1。笔试的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网站和准考证等正式通知为准。
2.面试
B3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考核,主要考核应聘者基本素质、工作业绩、群众认可度等,考核通过后,均参加面试。考核成绩低于80分者,不进入面试环节。
除B3岗位外,其他岗位人员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照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的人选(入围面试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均参加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综合协调能力、应变处置能力、语言沟通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不确定为体检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组成
B3岗位综合成绩=考核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其他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考核)、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成绩相同的,B3岗位按面试成绩高的排前,其他岗位按笔试成绩高的排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