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喜欢劳务派遣的原因有这些:第一,灵活用工,可以方便随时解雇;第二,节省劳动力成本,与正式员工的劳动报酬会有差别;第三,解决政府、事业单位的编制不足问题。
所谓劳务派遣工,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的员工。本质上来说,就是法律上的劳动关系和实际的用工、管理的分离。而劳务外包工,就是人事管理的部分或全部工作外包给一个服务机构来完成,完成这些外包工作的员工就是劳务外包工。
1.灵活用工。一个通过使用派遣工,可以是灵活用工,这样就可以方便随时解雇。
劳动合同正常到期后,不续约,企业也要支付劳动者一笔经济补偿(除非企业主动提供一个条件大于等于旧合同的新合同,而劳动者仍然不愿意续约)。那怎么办呢?只好尽量续约。而如果是劳务派遣工,就可以随时解雇,不受这方面限制。
2.节省劳动力成本。因为将劳务派遣员工作为二等员工处理。由于劳动者存在个体差异,因此,不能简单以不同劳动者是否在相同岗位工作作为“同工”的标准,而应综合考虑劳动者的个人工作经验、工作技能、工作积极性等特殊因素,允许用人单位依此对相同工作岗位的劳动者在劳动报酬方面有所差别。
3.解决政府、事业单位的编制不足问题。随着经济社会事务的复杂化,政府或用人单位所需的人手也越来越多,但是编制数量非常稳定,长期难以扩张,这就迫使大陆的政府、事业单位、国企普遍使用劳务派遣,突破编制的限制。
总之,劳务派遣工或劳务外包工在国企中有它存在的价值和意义,比如灵活使用,节省成本。国有企业是追求利益的组织单位,如果能够解决成本问题,而且解决用工问题,那暂时都不会取消劳务派遣工和劳务外包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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