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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本人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
2.公示: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经河南省地质研究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分别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河南省地质研究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3.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凭《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综合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纪律与监督:公开招聘全程接受驻厅纪检组的监督,河南省地质研究院机关纪委全程参与招聘监督,并负责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招聘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