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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人才均安排在区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工作,使用专项人才编制。对于表现优秀的引进人才,符合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可优先提拔重用或晋升职级。
分别给予硕士研究生2万元、博士研究生5万元的安家费;5年服务期满并继续以引进人才身份在孟津工作的,经用人单位及区委人才办考核合格,报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每年发放住房补贴5000元。
配偶愿意一同来孟津工作的,由区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按其原单位性质安排相应工作,暂时无法安排的,用人单位可按照不低于孟津区最低工资标准的50%为其发放至少一年的生活补贴。
子女就学。引进人才的子女在孟津上学的,可根据引进人才意愿,安排到公办学校(小学、初中、高中)就读。
保险政策。用人单位应及时为引进人才办理或接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关系。
医疗休假。用人单位每年为引进人才组织一次健康体检。严格落实带薪休假制度,为引进人才休假提供便利。
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最低服务期为5年,服务期从引进之日起计算。在服务期内,不得申请调离孟津,若擅自离开,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研究生学历人才聘用后,将综合考虑孟津工作需要及个人情况,在全区范围内采取下派、上挂等方式进行多岗位培养锻炼,促进快速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