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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从江县户籍;
2.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工作安排;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诚实谨慎,吃苦耐劳,工作认真细致,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善于和群众打交道。
(二)年龄条件
应聘人员年龄要求:截止2022年11月30日,35岁(含35岁)以下。
(三)学历、专业条件
应聘者应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熟练掌握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有一定的写作功底,专业不限。
(四)其他条件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具有社会工作教育背景或取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人员及我县脱贫劳动力、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边缘易致贫劳动力高校毕业生。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
3.受党政纪处分期间的;
4.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5.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7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8.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等受到处罚的;
9.本人或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0.通知进入试用期时,与其他单位还存在劳动关系的;
11.不能提供相关证件、证书、证明等原件的;
12.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情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