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icp备2021017797-1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3140号
Copyright @ 2006-2024 上海高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 Reserved
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于体检考察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面试:
面试在南京市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由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数的60%;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数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