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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境)外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岗位条件中的学科专业按照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设置,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
3.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3年应届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4.应届毕业生应于7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证书(受疫情影响需延期毕业的按教育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否则不予聘用。
5.应聘人员请注意区分学硕、专硕代码,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
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
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6.公告所指主要学生干部为在高校学习期间担任校(院)两级团组织学生书记、副书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校(院)两级研究生会、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校级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学生党支部支委;班级班长、团支书。
7.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