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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资待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管理有关规定,本次招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设岗聘用并核定工资待遇,差额部分以补贴形式随工资发放,奖励性绩效按所在单位规定执行。
招聘的博士研究生,试用考察期间享受管理岗位七级职员相应工资待遇;试用考察期满,经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享受管理岗位六级职员相应工资待遇。配偶学历为国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的,可按原工作单位性质,对口安置到我市工作。
招聘的硕士研究生,试用考察期间享受管理岗位八级职员相应工资待遇;试用考察期满,经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享受管理岗位七级职员相应工资待遇。
招聘的海外留学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政策待遇参照国内对应层次研究生的标准执行。
2.生活待遇。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后,符合郑州现行人才政策相关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申报后分别享受三年内每人每月1500元、1000元、500标准的生活补贴。
3.住房待遇。在新密工作期间无自有住房的,博士研究生享受无期限免租住房(不超过120平方),硕士研究生享受5年期免租住房(不超过100平方),本科生(海归学士)享受3年期免租住房(不超过80平方)。在我市首次购房且符合相关政策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购房补贴。
4.政治待遇。本次招聘人才直接纳入我市优秀年轻干部队伍管理,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可适时择优安排科级领导岗位。
5.其他待遇。本次聘用人员享受子女入学、医疗服务、落户安置、教育培训等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