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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务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申论为主观性试题,满分均为100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者还将参加专业科目考试。
公共科目主要测查从事公务员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和基本素质,特别是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一)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部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涉及多种题目类型,试题将根据考试目的、报考群体情况,在题型、数量、难度等方面进行组合。
(二)申论
申论试卷由注意事项、给定材料和申论要求三部分组成。申论考试主要测查报考者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
(三)专业科目
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笔试,主要测查报考者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与能力,包括职业素养、基础知识、基本能力三个方面。
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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