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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名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及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对于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并通报应聘人员所在学校,视情况记入个人社会信用记录。
2.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各项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3.应聘人员应在报名表中填写常用手机号码,且在招聘期间确保畅通,因电话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责任自负。
4.在参加招聘过程中,如果确定退出或被其他单位录用的,要及时与我会沟通,以免影响招聘工作正常进行。
5.应聘人员在所报考单位主管机关及其所属单位有近亲属关系和主要社会关系的,应提前向所报考单位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