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icp备2021017797-1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3140号
Copyright @ 2006-2024 上海高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 Reserved
1.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执行。
2.体检名额。
根据引进名额,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入闱体检对象。如面试成绩相同且无法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加试,根据加试成绩排序确定。
3.心理健康测试。
入闱体检人员须参加心理健康状况测试。
4.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和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同时公布。未按规定参加体检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5.复检。
初次体检不合格者,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在指定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
以上就是高顿小编整理的关于"2022下半年四川广元市利州区事业单位体检标准"的相关内容,欢迎大家关注公务员考试网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