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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面试主要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在各州市辖区内抽调有考官资格的公务员临时组成考官组,对各组考生进行面试。省考公务员面试,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面试的相关规定、方法、程序、时间、地点由面试机构确定,面试时根据情况设一个或者若干个考场,具体面试的时间、地点确定后,各考点招考单位会提前几天电话通知考生本人。
资格复审是对考生所持证明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的一致性进行核对。资格复审必须由考生本人持原件进行,复审时考生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准考证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若提供不全的则取消面试资格;对于未还清学校贷款,学校暂扣毕业证或学位证的考生,可由学校出具证明并提供其毕业证或学位证复印件,在资格复审时认可其报名资格,已经和用人单位确定用人关系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