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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对象:
(一)教育类招聘对象
1.A类教育人才:原“985”“211”高校的高考学科专业或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以及福建师范大学的师范专业的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应往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其中,硕士、博士毕业生本科期间的专业也需满足以上条件。
2.B类教育人才:国内重点省属师范院校的师范专业的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应往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其中,硕士、博士毕业生本科期间的专业也需满足以上条件。
3.原“985”“211”高校和国内重点省属师范院校的高考学科相关专业的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应往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可采取“一人一议”方式择优招聘,享受B类教育人才同等待遇。
(二)医疗类招聘对象
1.A类医疗人才:原“985”“211”高校或国内重点医科类院校的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应往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且所学专业为临床医学类专业。其中,硕士、博士毕业生本科期间的专业也需满足以上条件。
2.B类医疗人才:原“985”“211”高校或国内重点医科类院校的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应往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且所学专业为医学技术类、中医学和中西医结合类专业;国内其他医科类大学临床医学类专业(具体以当年度发布的引进公告为准)的全日制硕士、博士应往届毕业生。其中,硕士、博士毕业生本科期间的专业也需满足以上条件。
3.C类医疗人才:国内其他医科类院校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含专升本),且所学专业为临床医学专业。其中,专升本毕业生需为南平市户籍,且全日制大专期间所学专业也为临床医学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