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安徽宿州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不可报考情形

2022-12-27 17:06:31 来源: 上岸鸭公考 责任编辑: 十七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有治安刑事处罚记录,或有回避情形人员;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6)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方式报名,符合条件人员于2023年1月10日9:00至2023年2月6日16:00登录宿州市埇桥区网上报名系统(http://szyq.pzhl.net/index.php)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逐项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

报考人员报名时,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并签署“诚信承诺书”。

由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应达到2:1,未达到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招考计划数。如人数较多,采取比选方式择优确定专业测试人选,比选方案另行公布。报考人员报名后可及时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2月7日12: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于2月9日16:00前改报其他职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从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资格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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