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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工作由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在县级(含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二)考察由公开招聘领导组统一安排,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2022年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用人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考察结果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
体检考察环节因应聘者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所空缺的招聘名额,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