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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分类一二三类:一类指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二类指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财政仅拨发部分经费,三类指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经费全靠自给自足,财政并不会拨发经费。
1、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也称为全供事业单位,也就是全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是其所需的事业经费全部由国家预算拨款的一种管理形式。这种管理形式,一般适用于没有收入或收入不稳定的事业单位,如学校、科研单位、卫生防疫、工商管理等事业单位,即人员费用、公用费用都要由国家财政提供。
采用这种管理形式,有利于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收入进行全面的管理和监督,同时,也使事业单位的经费得到充分的保证。(这就是:一类事业单位)
2、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按差额比例,财政承担部分,由财政列入预算;单位承担部分,由单位在税前列支,如医院等。差额拨款单位的人员费用由国家财政拨款,其他费用自筹。
这些单位的人员工资构成中固定部分为60%,非固定部分为40%。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差额拨款单位要根据经费自主程度,实行工资总额包干或其他符合自身特点的管理办法,促使其逐步减少国家财政拨款,向经费自收自支过渡。
3、自主事业单位
又称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是国家不拨款的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作为事业单位的一种主要形式,是所在单位依据政府,或物价部门的批准自己收取各项行政性收费,然后按当地财政核定的比例留成部分资金用于本单位的日常开支及工资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