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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具体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截至公告发布之日,未满试用期和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截至公告发布之日,桂东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
9.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10.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11.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