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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的三大作用:第一,对抗金融垄断;第二,在大宗商品交易过程中使用人民币结算;第三,国企是我国国内要素价格稳定的定海神针,在未有替代方法之前不可轻易废止。
一、国企的作用
1、在国际要素市场上,寡头垄断本质上是金融垄断,只有获得国家支持的巨型企业,才具备对抗金融垄断的能力,才具有与国际寡头平等竞争的实力。我国国企是我国进入国际要素市场的唯一希望,也是我国获得国际要素市场定价权的唯一希望。
2、所谓人民币的国际化,本质上就是大宗商品国际结算的人民币化。唯有国企进入国际要素市场,唯有国企获得国际要素市场的足够份额,才有可能在大宗商品交易过程中使用人民币结算。灭绝国企,本质上就是意图扼杀人民币的国际化。灭绝我国国企,是遏制中国大国崛起的重要手段之一。
3、国企是我国国内要素价格稳定的定海神针,在未有替代方法之前不可轻易废止。国企的国内垄断问题,必须通过反垄断法案来处理。事实上,我国国企的市场垄断,也是我国政府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我国应该反对一切垄断,特别是要坚决反对外资在我国的各种垄断行为,而绝不是单纯反对国企的所谓“行政垄断”。
二、国有企业的地位
1、国有企业具有一定的行政性。由于历史原因,国有企业的分类比较复杂。对我国国有企业来说,国有企业占国有资产投资或持股的50%以上。1978年改革开放前,甚至20世纪末,国有企业一直是政府支持和扶持的对象。
2、国有企业的建立,政府收入的大部分投入到国有企业中,导致了一大批国有企业的建立和出现。一些国有企业仍由原来的政府部门改制而来。例如,中国电信和中国移动,原邮电部,改为电信局。后来,在上世纪90年代末,转型为中国电信、中国移动等电信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