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思想政治素质好,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志愿到基层服务,服从组织安排。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品行端正.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公务员录用条件。
2022贵州选调生选调对象和选调条件
(一)选调对象
1.2021、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不含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定向到外省或具体单位工作的人员)。
2.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详见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22〕1号>)、贵州省内高校、省外高校贵州生源的毕业生(不含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定向到外省或具体单位工作的人员)。
报考基层法院、基层检察院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毕业生不受高校及生源地条件的限制。
3.2022年毕业且取得教育部门认证的国(境)外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不含委托培养、在职培养人员)。
4.由省级及以上机关从省内外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中,统一选派到贵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贵州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上述人员简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5.生源地或兵源地为贵州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的。
6.在校期间有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或录用为公务员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