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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业单位调动工作的步骤
1.有单位接收,接收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同级或上级人事部门同意并开具商调函。
2.原单位同意调出,申报主管部门,经同意后申报同级或上级人事部门同意并开具调函。
3.接收单位同级或上级人事部门同意开具接收函,然后到原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人事部门等办理调动手续。
事业单位具有一定的服务、管理职能,它与行政单位、企业单位是有区别的。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如果要调动工作,必须要合理合法,并依法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二、调动的具体程序
1.接收单位把你的档案交给省人事局审批;
2.带上”事业单位人员商调表“、”空编使用通知书“、单位现实鉴定材料、调入单位主管部门的函(关于调入某人的函)到人社局办理调动手续。人社局负责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调动的部门查看你的材料是否齐全,然后受理,开具”商调函“,人事局核准后由接收单位向你现在的单位递交商调函;
3.你单位同意调走后需报当地人事局批准,商调函上“同意”要有两个章:人事部门的和你单位主管部门公章;调入单位主管部门凭着人社局开具介绍信和工资关系转移介绍信为人社局、财政局,机构编制部门办理工资和编卡(编制实名使用通知书);
4.商调函发回接收单位核准,人事局正式发调函调你的档案,调档案完毕后在编制办注册,随时接受通知准备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