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教师评定条件要求大学毕业,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担任助教4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6年以上教师工作经验,4年以上助教工作经验;中专毕业,任教10年以上,助教4年以上。参加评审的,应当提交有关评审材料,报评审委员会批准。
中级教师评职称评定条件如下:
职称设置从正高级职称到员级5个等级,依次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与职称的正高、副高、中级、助理、员级相对应。
1、具有正确教育学生的能力,能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有比较丰富的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验,并较好地完成任务。
2、对所教学科具有比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有较好的专业知识技能,并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开发学生的智力和能力,教学效果好。
3、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
4、在培养、指导三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一定成绩。
5、具备博士学位;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并在小学、初中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并在小学二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中级教师职称评审过程分为五个步骤:
第一步是评审评审材料(如论文和出版物材料)。理论上,每位法官都应该审查所有的评估材料。
第二步由专业(专业)组对责任人员进行审核,并提出初步审核意见。请注意,评估小组的意见是评估委员会评估和投票的参考,而不是最终评估结果。
第三步由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材料和评审组的意见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只有获得三分之二以上选票的人才能通过。
第四步中评委会组织部门(通常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公布评审结果。公众反对的期限为15天,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如有异议,调查并执行。
第五步: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文件并颁发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