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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按照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5.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已通过绵阳市行政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遴选、招聘、人才引进等考试且已公示或在公示期的、通过考察的;
6.现已在绵阳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及群团组织中工作且有正式编制人员和现役军人;
7.定向、委托培养的;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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