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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下学历人员年龄一般应在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正高级职称人才的年龄一般应在45周岁以下;具体年龄要求详见岗位需求表。
3.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等具体条件,,应聘岗位专业条件以江西省人社厅编印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应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专业条件的按照《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目录》。
4.硕士研究生必须在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博士研究生必须取得相应学位。
5.海(境)外留学并回国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必须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位资格认证书和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材料,经审核认定后符合条件的可报名,引进后等同国内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待遇。
6.与用人单位签订至少5年服务期的协议。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5.法律法规或有关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