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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体检工作由富川瑶族自治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组织实施,富川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富川瑶族自治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逾期不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2.考察工作由富川瑶族自治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各招聘单位具体实施,富川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学习、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进一步核实考察对象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不再递补,体检、考察工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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