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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阿坝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和签订了四川省公费师范生培养协议的人员。
2.参与、支持、资助民族分裂破坏活动的人员。
3.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7.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8.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和《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9.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的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10.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或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招聘条件:
资格条件中所指的《教师资格证》,除2023届应届毕业生和2022年秋季已申请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认定的往届毕业生外,其他报考者取得时间截止2022年11月25日。2022年秋季已申请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认定的往届毕业生,必须提供2022年秋季已申请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认定的证明(教师资格证申请认定机构出具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有关考试合格证明(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相应等级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必须于体检和考核工作前提交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一致的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否则取消拟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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