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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原则上采取“笔试+面试”方式,如报考人数与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低于4:1的,直接采取面试方式实施。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公文处理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报考人员需持与报名时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进入面试。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和心理素质等要素,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