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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
4.现役军人;
5.凉山州州本级、县(市)级、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等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宜报考的其他情况。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和防控要求,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发布,同时请报考者随时关注现场报名当地疫情变化情况并按当地疫情要求做好相应安排。
招聘单位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或公示期间有反映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管理权限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证件、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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