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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编制分两类人员:
一类使用行政编制,即公务员,属于干部
一类使用行政工勤编制,属于工人。
公务员主要存在党政机关和群团组织,按照公务员法管理,像政府系统的政府办、财政局、发改委、自然资源局、工信局等,党委系统的委办、组织部、宣传部、纪检委等,群团组织的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包括人大、政协机关的工作人员,上到领导,下到科员,基本上是公务员。
公务员是国家机关的主体,每个人都有对应的职务和职级,按照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和党政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执行晋升,每个职务与职级对应各自的岗位履行行政管理和执法职责,管理国家和地方事务。行政工勤人员从中辅助,承担一些辅助性工作,比如打字、维修、司机等,人数有限。
公务员有三个特点:一、有行政执法职能二、由国家财政负担三、必须参加公务员考试获得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