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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机制教师三年任期内是合同制,任期满留在原地继续从事农村教育事业的解决教师编制,不愿意留在原地的可自由择业。
一、什么是新机制教师?
所谓“新机制”是指2012年3月,湖北省政府为了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印发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机制的意见》(鄂政发[2012]30号)文件,明确规定“从2012年起,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进教师,实行全省统招统派、经费省级负担、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农村学校使用的补充新机制。”简称“新机制教师”。
二、新机制教师有编制么?
新机制教师入职三年后才有编制。
三、三年聘任期间
①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与当地正式老师享有同等待遇,绩效工资不足的部分由地方财政解决。
②津贴补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收入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
③提供必要的交通补助、体检费和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享受相应社会保障待遇,政府不安排商业保险。
四、三年聘任期满后
①鼓励期满后继续从事农村教育事业。对愿意留在当地学校的,当地政府要负责落实工作岗位,纳入教师编制,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统发范围。
②重新择业的,各地要为其重新选择工作岗位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帮助。
③可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