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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调动工作需要经过人社局,但是并非人社局局长一人决定的。因为教师工作调动有着正规的办理流程,只有按照相应的流程进行操作,才可以完成工作调动手续。教师工作调动又分为本区教育系统调动以及区域外调动两类。
教师在业务序列上归教育局管,但是教师的工资编制归人社局管。所以,跨地区调动,一般需要两地教育局长、人社局长、地区行政单位常务副职(常务副县长或副市长)。共六个单位的主官点头,并签字盖章同意。
一、本区教育系统内调动流程
1、如果是教师个人要求调动的,需要向所在的单位递交申请表,在得到批准后,才可以调入或者是应聘,每一位申请人只能落实一个接收的单位。
2、申请人找到接收单位的,需要由接收单位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申请人找不到单位的,应该及时向原单位提出撤消申请,并且办理解聘手续。
3、申请人将已签署调出申请表的,可以送交至教育局人事科待批。
4、接下来要办理调动审批续,具体办理流程和时间长短,要以当地要求为准。
5、在办理完相关的手续之后,需要先到教育局的人事科开具调令,然后再到单位会计处开具介绍信,然后将一切资料交至人社局。
二、区域外调动调动流程
1、个人提出书面调动申请之后,经过所在的单位同意,便可以送至教育局的人事科等待批准。
2、教育局人事科需要将要求外调的人员名单给提交至局长办公室,然后召开相应的会议进行讨论。
3、会议商议同意者,可以到教育局人事科去开一个干部商调涵。
4、经教育局在与其意向接收单位进行商议之后,对方同意的,便可以到教育局人事科以及意向单位办理相关手续。
教师的工作调动是有正规的手续的,无论是区域内又或者是区域外,都必须要按照正规的流程去进行办理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