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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前社会中,谈及国家公务员,大家都会下意识地认为公务员工作就是个“铁饭碗”,可以“高枕无忧”的生活。那么如果公务员得了癌症不能工作的,是否会被国家辞退呢?小面小编就带大家一起了解一下相关内容。
如果公务员得了癌症,是不会被辞退的。
一、《公务员辞退规定》(试行)中第五条规定,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务员,不得辞退
(一)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退的情形。
无论是公务员,还是企业员工、事业人员,如果患有重大疾病,还在规定的治疗期内,都是不可以被辞退的。
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负有领导责任的公务员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或者改变集体作出的重大决定的;
(二)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命令的;
(三)拒不执行机关的交流决定的;
(四)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的判决、裁定或者监察机关、审计机关、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决定的;
(五)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
(六)离任、辞职或者被辞退时,拒不办理公务交接手续或者拒不接受审计的;
(七)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造成不良影响的;
(八)其他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