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考核的四个内容:
1、教师考核的四个内容是德、能、勤、绩四方面。德,就是考核教师遵守职业道德情况;能,就是考核教师的教学能力和实践能力;勤,就是考核教师的出勤情况(如是否有空堂和迟到、早退现象等);绩,就是考核教师的教学效果,这个要结合听课、教案检查、作业检查、学生打分综合评定,学校应按教师任职条件和考核办法,有计划地对全体教师月度(部门考核为主)、学期(部门考核为主)和年度(学校考核为主)各考核一次。教师的年终考核进行量化,实行百分制或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评定,由人事(政工)科、教务处联合成立考核专班发个通知,以便教师有所准备。考核的目的是促进教师新年在教学上跨一个新台阶,以利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与绩效工资挂钩要慎重,差距不能拉得太大,可以向兼课的班主任适当倾斜。
2、根据学校的实际和教学教辅人员工作的特点,制订考勤制度。一般应做到:
⑴事、病、婚、产、公假等按学校统一规定办理请、销假手续,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有课教师在请假的同时,要相应办好调(代)课手续。
⑵教师对所担负的教学工作任务包括全部教学环节要负全责,工作期间对其迟到、早退、缺席、旷课等必须严格考勤;对应参加的升旗、会议、活动、公益劳动也要考勤。
⑶完成教学工作、教辅工作及学校分配的其他任务均有记录,由所属教学管理部门自行制定格式,定出具体办法。由教师按时填写,教学管理部门审核,并指定专人统计。
3、考核的方法以客观评价为主、结合个人自评。
4、授课是教师工作的主要形式,其质量是教师能力综合运用的结果,应在考核中占较大比重。学校逐步制订明确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标准,使教师有所遵循。
5、广泛听取学生意见。学校教学管理部门或考核小组,通过组织学生对教师课堂授课质量进行量化评估、向学生进行个别了解、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教师的教学情况或意见,作为对教师工作考核方式之一。
6、教师自我小结。每位教师平时要作好教学和学习记录,做到有据可查,并于学期和学年结束前,对本人思想、出勤、学习、教学、教研、教书育人等方面认真进行小结,填写有关考核表,交教研组民主评议。也可以由教学工作部和专业建设部组织教师进行互相评分。
7、教研组、教学管理部门考核。通过日常的管理和检查,深入课堂、深入学生、深入教师,掌握全面资料,对教师的工作实绩作出综合评价。
8、学校考核。每学期或学年结束后,按学校要求,提供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评估、教研组(备课组)的民主评议或互评、教研组和教学管理部门的评价材料。
9、教辅人员参照教师考核办法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