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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相应学位的报考者,若在校期间取得辅修、第二专业证书,可以持辅修、第二专业证书所列专业报考。若部分岗位要求必须以第一学位报考的,须听从其规定,具体事项会在职位表“备注”一栏中进行说明。
由于国考招考指南中并没有明确规定,所以招录机关对于第二学位的审核是不一样的,有的单位允许报考,有的单位不允许报考,请务必咨询招录机关。
但需注意的是,辅修专业并不能算双学位,以第二学士学位或双学位报考公务员时,其第二学位证书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并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另外,双学位一般都是由学校自行制定批准的,所以并不是所有省份都承认双学位,在报考公务员的时候,尽量先咨询报考单位。
《招考简章》中所要求的学历为报考者所获得的最高学历。社会在职人员应以其已经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如,《招考简章》中要求限本科学历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