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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录机关根据公务员录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布的报考资格条件、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审查意见包括“通过”、“不通过”、“退回补充资料”3种情形。
招录机关按照考试总成绩(包括笔试和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提出参加体检人选建议名单,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正式确定体检人选名单。
招录机关根据体检结果,提出考察人选建议名单,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正式确定考察人选名单。公安等职位还有体能测试环节,安排在笔试后、面试前,根据笔试成绩排名确认参加体能测试名单,没通过体能测试的无法参加面试等后续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