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icp备2021017797-1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3140号
Copyright @ 2006-2024 上海高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 Reserved
面试前,由各用人单位对参加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复审)。进入资格审查(复审)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有关材料提交复审。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复审)结果的,取消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的,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审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市人社局通知递补人员并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者说明情况。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确定后,根据招聘计划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够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同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2022年辽宁本溪市事业单位资格复审材料”的相关内容,欢迎大家关注公务员考试网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