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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调对象为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其中,省直、市州直机关选调对象为“双一流”高校应届毕业生,乡镇选调对象鼓励“双一流”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优先选调信息技术、智能制造、经济金融、法学、城乡建设、生态环境、财务审计、公共卫生、农林水利等专业应届毕业生。
选调生录用后,统一安排到乡、村锻炼。在村任职期间,履行大学生村官的职责,按大学生村官管理。
选调到省直、市州直机关的,先在乡镇(街道)锻炼3年(含试用期),其中到村任职不少于1年。3年锻炼期满,统筹安排回省、市州直机关工作。鼓励省直、市州直机关的选调生锻炼期满后留在县、乡基层工作,对志愿留在基层的,组织部门将重点管理、跟踪培养。
选调到乡镇(街道)的,先到村任职2年(含试用期)。县级以上党政机关遴选工作人员,拿出一定比例从在基层工作的选调生中定向遴选。
新录用选调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规定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博士研究生定二级主任科员,硕士研究生定四级主任科员,本科生定一级科员;表现特别优秀的,可提拔担任领导职务,纳入优秀年轻干部队伍进行重点培养。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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