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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者,认真阅读公告和《职位表》后,如实、准确填写宁夏选调生招录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向所在院系党组织提出申请;院系党组织对照报考资格条件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党组织印章送交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学校就业指导中心会同院系党组织对申请人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核推荐意见,加盖公章。通过审核的报考者,可于规定时间内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提交报考申请,上传经学校推荐、审核盖章的《报名登记表》照片或扫描件进行报名。
招录考试包含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50分,由宁夏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
1.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含《申论》),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查考生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和综合分析能力等。根据笔试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列入选调范围。笔试计划在北京、上海、武汉、厦门、西安、成都、银川等地设置考区(具体考区、考点根据疫情防控和考生报名情况确定),考生在报考时可自主选择,同一时间开考。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在线打印,打印时间段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2.面试。面试主要测查了解考生政治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等。笔试结束后,按各招录职位面试人数与招录名额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其中,招录名额为5名及以上的职位,按照2:1的比例确定),部分生源少的职位可适当降低面试开考比例。因放弃面试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在同一招录职位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不设合格分数线,但以1:1比例参加面试的人员,其面试成绩须达到90分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