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不得报考的情形

2022-08-30 09:01:58 来源: 上岸鸭公考 责任编辑: 晓章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在读的非2022年毕业生。同时,统招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2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三支一扶”“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

8.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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