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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政审的亲属包括其直系亲属与旁系亲属。
法律上直系亲属包括:祖父、祖母、父亲、母亲、丈夫、妻子、子女(包括养子女、继子女、非婚生子女)、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弟、妹)、孙子女。
直系亲属证明是能够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材料,一般是在公安局开(得带着户口本去)。
法律上旁系亲属包括堂兄弟姐妹之间,表兄弟姐妹之间,伯叔,姑母,舅父,姨母之间。
法律依据
《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第十条 对于工作急需、符合聘任职位条件的人选少、难以进行公开招聘的专业性较强的职位,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机关可以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直接选聘。直接选聘一般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提出拟聘任人选。机关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或者通过相关单位、专业机构、同行专家等推荐,提出拟聘任人选。
(二)资格审查。根据招聘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审查,重点审查政治品质、工作履历和工作业绩。
(三)考核测评。采取履历分析、面试比选、专家评审、业绩考核等方式,重点对拟聘任人选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和岗位匹配程度进行考核、测评。
(四)考察与体检。
(五)公示。
(六)审批或者备案。
(七)办理聘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