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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天津市考各招录机关的招考职位、招考人数、资格条件、考试类别等可通过公开招考专题网站查询。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招录机关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并于报名提交48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网站查询结果。报考申请未审查或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可改报其他职位。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报名或改报。
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考录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规定时间内缴纳笔试费用,并于相应时间内下载和打印笔试准考证。未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的报考人员,笔试不得入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和持证残疾人员,可与天津市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联系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