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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总分合格线为60分。具体计算公式为:无专业测试、免笔试参加面试的:综合总分=面试成绩。无专业测试、有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总分=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有专业测试、免笔试参加面试的:综合总分=专业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有专业测试、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总分=笔试成绩×40%+专业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
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总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必要时可增加小数点位数)。对于综合总分相同者,按以下顺序进一步确定名次排列:
(一)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
(二)若笔试成绩又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列;
(三)若面试成绩依然相同,符合国家、福建省或厦门市文件规定优先对象的,优先进入体检环节。若无优先对象,可由考生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名同意自行采取简易方式确定最终进入体检环节人选,或由面试组织部门组织他们重新进行面试,取重新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