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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时间和地点等具体事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
原则上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省直机关继续试行结构化小组面试),按照省市级综合管理类、县乡级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分别命制面试试题,面试成绩按100分计,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省直各招录机关和市(地)公务员主管部门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录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进行面试人选资格确认。若按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资格确认。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招录职位,原则上可缩减、合并或取消该职位的录用计划,特殊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有关要求
(一)考生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护照原件)和面试准考证。
(二)考生需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注意事项,并严格遵照执行。
(三)考生需按照规定的时间进入面试考点,迟到者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四)考生需听从工作人员的管理,遵守面试考场纪律,否则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五)考生在进入候考室时需第一时间将手机、智能手表等电子产品放至指定位置。抽签开始后,随身携带手机、智能手表等电子设备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六)考生进入考点后,除核验身份、答题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应全程佩戴口罩。
(七)《黑龙江省2022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中,具体招录职位只有1人进入面试环节的报考者,面试成绩应当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