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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不满5年(含试用期)的,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以及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或任职试用期的;
5.不得报考遴选后即构成回避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条件
1.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四个合格”要求,政治立场坚定,坚决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自觉践行好干部标准和民族地区干部“三个特别”要求;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认可;
3.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及以上公务员或参公人员工作经历(不含试用期)。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地市级及以下党政群机关、军队团或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经历;
4.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具有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6.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7.年龄为35周岁以下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具备遴选职位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