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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四个合格”要求,政治立场坚定,坚决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自觉践行好干部标准和民族地区干部“三个特别”要求;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认可;
3.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及以上公务员或参公人员工作经历(不含试用期)。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地市级及以下党政群机关、军队团或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经历;
4.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具有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6.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7.年龄为35周岁以下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具备遴选职位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