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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取消遴选职位且已提交报名推荐表的考生,可重新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调剂报考时间以官方公告为准。此类考生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公开遴选报名系统”修改报考职位信息,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遴选单位不再对重新报考考生提交的照片等信息进行初审,考生应认真对照重新报考职位设定的资格条件,符合条件的方可报考;同时,应认真核对已取消的遴选职位信息表,不能再改报其他被取消的遴选职位。不符合条件报考或改报其他被取消遴选职位的,在面试前资格审查中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已报考其它符合条件的职位的考生在规定截止时间前将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后的《辽宁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报至报考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未报至报考单位,视为放弃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