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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2.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之内到达考场;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签号为该面试人员顺序号,面试开始后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弃权。
3.面试前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在监督员的监督下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并按照顺序号持序号牌参加面试。
4.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后首先报告考场号和面试顺序号。考生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本人的姓名、笔试准考证号、现工作单位等信息,违者将取消面试资格。
5.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面试结束后,在考场外指定位置等候听取面试分数,待下一名考生面试后,再返回考场听取面试分数,并向监督员出示身份证,在面试成绩汇总评定表上签字,由监督员确认后,立即离开面试工作区,不得在面试工作区附近逗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