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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是3:1的进面比例。面试由各遴选机关组织实施,根据工作需要,遴选机关也可组织开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具体步骤如下:1、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遴选机关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按3:1的比例末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职位遴选人数比例未达到3:1的,按实际笔试合格人员确定面试人员。2. 发布面试公告。各遴选机关通过相关网站发布面试公告,并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3. 资格复审。面试前,各遴选机关对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报名推荐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遴选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等。凡有关材料不齐、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遴选机关有权取消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4. 面试组织。遴选机关根据职位要求和职位特点确定面试方式和内容。面试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